市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单位)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9    浏览量:3980

因业务开展需要,我集团公司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法律顾问(单位)。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参加投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服务范围:三明市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含权属子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所涉及的法律事务。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服务内容

(一)常年法律顾问

1.法律咨询。就业务工作中遇到的一般、简单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2.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甲方的要求,对甲方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3.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对甲方起草的规章草案、招标文件、合同等重要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4.协助研议难点问题。受甲方邀请,定期或不定期(通常为每月一次)就涉及甲方法律事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谈论,提出法律意见。

5.受甲方委托,代理或协助甲方处理有关涉法投诉、信访等法律事务。

6.举办法律讲座。结合甲方特点,每年为甲方人员举办1次法律业务讲座。

7.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法律咨询等业务所发生的差旅、住宿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8.协助甲方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二)代理诉讼等法律事务

代理诉讼、仲裁等活动时,根据甲方安排,受甲方委托和授权,做为甲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以及执行等活动。

四、投标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合法成立并注册在福建省三明市境内的律师事务所。

2.投标人通过上年年检;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罚。

五、服务要求

1.选派的服务团队人员至少2人;团队成员应具有专职律师职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专职从事法律事务5年以上(超出2人的,超出部分人员可选派助理律师)。

2.服务团队中至少有1名具有专职律师职业资格人员定期至三明市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处理日常事务(每月不少于4次,服务人员可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工作情况调整或指派。除办公笔记本电脑外,办公场所、设施等由甲方提供)。

六、投标报价

1.常年法律顾问费用:最高限价8万元人民币(该报价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将做为评标评审依据)。

2.代理诉讼等法律事务费用(固定取费,不需报价,不做为评标评审依据):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我省部分律师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告》(闽价通告〔2018〕28号)有关代理部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约定收费标准如下:

1)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5000元;

2)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按3%;

3)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按2%;

4)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按1%;

5)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按0.5%;

6)1000万元以上部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上述按标的额收费分段计算,累加收费(物资贸易类案件按取费计算后的30%计取;每案单独计算,同一案件二审、再审收费标准按50%计取)。代理诉讼等法律事务费用包含服务人员差旅、住宿、伙食、税金等一切费用。

七、付款条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费每半年结算一次,在乙方开具发票后一周内支付。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者请于2021年7月19日~2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到三明市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四楼经营开发部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需按附件格式要求递交,并要密封提交。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2.递交的时间:2021年7月23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

3.启封时间:2021年7月23日10时00分;

4.提交地点:三明市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十、投标文件内容

1.报价函;

2.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授权书;

3.执业许可证;

4.服务团队人员信息;

5.按招标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它有关资料(整体情况介绍、承诺函)。

十一、评标办法

最低投标价法:在满足招标文件所列商务及技术条件下,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

十二、废标条款

1.投标文件未签字盖章;

2.不符合招标条件要求;

3.不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4.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收的条件;

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内容。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69号邮政生产楼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598-8288023

监督部门: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598-8520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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