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粉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7    浏览量:2285

矿粉询价采购公告

三明市路桥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对S219线三明市泰宁县高速路口至零公里桥头路段路面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编号:LQWM2023-采购002

二、项目名称:S219泰宁矿粉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32000元。

四、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 采购内容:采购一批乳化矿粉,具体详见《询价项目货物一览表》。

2. 供货方式:本项目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每月分批次供货。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数量和送货时间安排供货。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24小时内将货物如数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调整采购总量。

3. 送货地点:三明市交发集团新型建材基地(三明市三元区渡头坪)

4. 应急保障服务: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应急保障服务,若采购人有应急特殊要求,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次日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货物、数量将货物如数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未按采购人要求交货的,视作逾期交货。

5.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包装、产品外观、数量、规格型号等如果和询价文件要求的不一致,供应商须于3日内提供生产厂家证明及市场调查证明,说明所提供货物优于询价文件要求的货物,并且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否则作违约处理。

6. 售后服务:(1)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售后服务要求。如产品使用过程发生问题,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书面答复并提供解决方案。若需要派遣技术人员,则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免费指导解决问题。(2)供应商自行协调处理与属地运输、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供货渠道畅通、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生产。(3)采购人不再对任何售后服务进行付费。供应商的派遣人员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

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单独开具国家认可的劳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3. 信誉要求:近一年供应商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询价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责合同纠纷等不良记录。

4. 供应商须提供其股东信息及出资比例信息。

5. 本项目必须是独家参与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也不允许进行转包、分包。

六、询价采购文件获取

1. 报名时间:2023年327日至43日。

2.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单位开票信息、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 565175842 @ qq .com,并在邮件内备注报价人姓名、手机、邮箱号。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获得电子版询价采购文件

七、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于自报名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邮、传真等,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视作无异议。

八、响应保证金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5000(大写:伍仟元整)保证金,打款时请备注报价人开户银行信息(精确到支行)。供应商凭银行汇款回单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银汇款回单向采购人开具收据。汇款回单复印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保证金交付和退回均以供应商单位名义,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户统一收退。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全额退还。退保证金前,供应商必须提供加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

缴纳户名:三明市路桥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三明分行,银行账号:5472 0188 0000 93964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415:00(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69号邮政生产楼二楼。

3. 本次询价接受邮寄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不参加现场开标,开标结束后开标结果发送至供应商邮箱。响应文件不予退还,报价费用自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明市路桥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692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3860521577

监督部门:三明市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电话:0598-8520362

:《询价项目货物一览表》

询价项目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

服务期限

品目最高单价限价(含税)

主要技术要求

1

1-1

矿粉

20234月4日至2023531日。

145/

备注:

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 货物质量:供方所采用的材料指标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 验收标准:执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3. 验收要求:本工程必须一次检验合格。

二、供方责任:

1. 产品必须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型号,规格,并附有出厂合格证。严格按需方提供的规格型号及时供货,如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责任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追究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 在施工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经过供方代表检验并书面确认为供方责任后,由供方按 11 给予赔偿(出现损坏需方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供方确认现场情况,未得到供方人员现场确认签字的,供方将不予赔偿);但由需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等需方责任,供方不负责赔偿。

3. 供方应提供真实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发票问题导致需方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供方承担。供方应提供与支付金额等额的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票面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必须保证提供给需方的发票的面额数据与供方缴销税务机关和供方所留存的发票存根联填列数据相符;因供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导致需方从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金,或虽因可通过报验但报验后被税务机关以“比对不符”或“失控发票”等事由追缴税款,而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

4. 供、需方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原件。

注:本合同包报价应包含采购货物的运输、装车、保险、卸货、搬运、税费等一切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方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