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广平至安溪官桥高速公路三明段 P1-2项目(K7+600-K16+900)段路基工程项目劳务协作队伍补遗书(编号:01)

发布时间:2024-01-10    浏览量:3194

各参选人:

一、遴选公告第3条参选人资格要求3.2点:原“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从事类似高速公路工程施工5年以上,担任至少一条高速公路工程的项目副经理,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现修改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从事类似高速公路工程施工5年以上,担任至少一条高速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二、本项目遴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209:00:00修改为2024011909:00:00,请各参选人密切关注,自行上网查阅。

三、原遴选文件或补遗书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遴选人:三明市路桥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